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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20条全部内容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0-01-20 16:19:06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
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,依法行使股东权利,不得滥用股

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;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

债权人的利益。

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 

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,逃避债务,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

的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
脚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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